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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4月21日電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今日指出,當前,個別不法分子借助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興起,利用一些新興領域法律界定的模糊和監管真空,大肆在網絡上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目前,已經出現了一些P2P借貸網站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給群眾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由銀監會牽頭承擔對P2P借貸網站監管研究的相關工作已經啟動。
  中國銀監會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羅國良、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韓耀元、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介紹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情況,發佈《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全面啟動2014年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劉張君指出,隨著互聯網的飛速發展,非法集資活動也呈現出從線下到線上轉移的趨勢,大量非法投融資廣告信息通過網站、論壇、微博、郵件等網絡渠道發佈,加快了不良信息的傳播和擴散。個別不法分子更是借助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興起,利用一些新興領域法律界定的模糊和監管真空,大肆在網絡上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目前,已經出現了一些P2P借貸網站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給群眾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劉張君表示,對於這些網絡化非法集資活動的界定,重點還是要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關於非法集資的四個特征要件來判斷,即: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在高法司法解釋里明確了這“四性”。上個月公佈的《意見》又進一步對“向社會公開宣傳”的“社會公眾”的認定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詳盡規定。從政府的角度來講,一方面要加強對P2P、眾籌等新興行業領域的規範和管理。比如近期國務院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做了大致分工,決定由銀監會牽頭承擔對P2P監管研究,相關工作已經開始啟動。另一方面要加大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力度,通過投訴舉報、風險排查、網絡監測等各種手段,加強對線上、線下涉嫌非法集資信息的收集、甄別和處理,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將非法集資消滅在萌芽階段。
  劉張君表示,部際聯席會議一直著力推動成員單位和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本行業、本地區的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和風險防範機制,目前有的省份正在研究開發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及金融欺詐風險管理平臺,通過對互聯網各種數據的收集、分析和處理,結合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的各種關鍵的要素在網上進行收集,就重點搜索了一批疑似非法集資案件的監測預警,可以早期進行防範。
  關於眾籌,劉張君表示,眾籌對於金融創新和市場完善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這是它的積極作用。對於創新,國家是支持並且鼓勵的,但任何創新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不能超越法律紅線。我國眾籌剛剛起步,初期尚沒有明確的監管,行業發展門檻較低,主要依靠自律進行約束,面臨的法律風險可能還是比較大的。而眾籌具有向大眾集資的行為特點,應當受到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約束。由於眾籌的類別不同,面臨的法律風險也不同。如債權類眾籌,類似P2P的眾籌,就要充分把自己定位為中介平臺,你只是一個中介,要回歸平臺類中介的本質,提供點對點的服務,不能直接經手資金,不能提供擔保,不得建立資金池,不能進行非法集資。另外,對股權類的眾籌、回報類的眾籌等業務也都有相應的業務規定,只要開展業務,就應該嚴格堅守法律紅線,合規合法地開展經營活動,這樣眾籌涉嫌非法集資等法律風險的可能性就小很多。  (原標題:不法分子借互聯網金融概念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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